在项目管理层面,财政部将绩效评价机制作为项目规范实施的评价标准之一。财政部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作为PPP项目库管理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在示范项目申报时明确将“是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作为示范项目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另一方面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文件中明确“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项目才属于规范的PPP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已成为PPP项目合规性审查的重要环节。
一、绩效评价实施依据政策演变
绩效评价实施依据经历了从简单考核标准到完备操作指引体系的发展,可操作性大大提升。特别是近年,财政部制定了《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两份文件,对PPP项目的绩效评价提出了详细指标设置指引,明确了PPP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与指标体系各阶段管理、绩效监控以及绩效评价应符合的各项要求,提出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这一重要结论,将PPP项目产出说明与绩效要求相关联,全面构建PPP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操作办法。
二、绩效评价实施依据政策梳理
绩效评价实施的主要政策依据梳理如下:
关于绩效评价实施的相关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名称 | 具体内容(部分) |
2014年11月 | 财政部 |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的通知》 (财金〔2014〕113号) | 政府有支付义务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出说明,按照实际绩效直接或通知财政部门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履行行政监管职责,重点关注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价格和收费机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者权益等 |
2014年12月 | 国家发展 改革委 | 《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2014〕2724号) | 鼓励推进第三方评价,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作为价费标准、财政补贴以及合作期限等调整的参考依据。附件-项目合同应从维护公共利益、提高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等角度,约定项目运营服务标准 |
2014年12月 | 财政部 |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金〔2014〕156号) | 附件-绩效监控方案通常会明确约定项目公司的监控义务,包括:(1)运营情况监测;(2)信息发布;(3)定期报告;(4)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等。除此之外,绩效监控方案还会列明各项设施和服务的具体绩效标准。通常PPP项目合同中还会规定政府方的一些监控措施,例如:(1)使用者满意度调查;(2)独立审计;(3)定期或不定期检査;(4)使用者反馈;等等 |
2015年5月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5〕42号) | 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不同领域的行业技术标准、公共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共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建立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 |
2016年9月 | 财政部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 (财金〔2016〕92号) |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产出、实际效果、成本收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评价意见。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
2019年3月 | 财政部 | 《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金〔2019〕10号) | 规范运行,健全制度体系,明确“正负面”清单,落实项目绩效激励考核;严格监管,健全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地区不新上政府付费项目,项目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库,每年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公开透明,利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充分披露项目全周期信息 |
2020年3月 | 财政部 |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财金〔2020〕13号) | PPP项目绩效管理是指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项目管理活动。PPP项目绩效评价通常包含以下程序:下达通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资料归档、评价结果反馈 |
三、总结
综合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财金〔2020〕13号相关规定,关于绩效评价的实施要求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1)评价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应在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
(2)评价对象:PPP项目。
(3)评价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具体应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及项目管理。
(4)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求:绩效目标应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物有所值;绩效指标应按照系统性、重要性、相关性、可比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结合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项目管理等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后合理设定。
(5)评价方式及频率:建设期应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运营期每年度应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评价。
(6)实施程序:下达绩效评价通知、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资料归档、评价结果反馈。
(7)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与政府付费挂钩。首先,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承担的年度运营补贴支出应与当年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绩效评价结果完全挂钩;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获得的项目收益应与当年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其次,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筹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最后,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应纳入其工作考核范畴。
换言之,绩效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应能满足以上七点。